清远2023年最新购房补贴 清远2023年购房优惠

2023-10-20 13:34:30    来源:观点网

10月20日获悉,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《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 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公告。

清远2023年最新购房补贴 清远2023年购房优惠
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,在清远市购买新建住宅、一手车位并办理网签、备案(网签时间和备案时间均在以上期间),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的购买人(以下简称“补贴对象”);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购买商品房(含新建住宅、新建非住宅或二手房)未缴纳商品房契税,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购买人,均可享受补贴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,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,且不高于应缴购房契税额度。以上所有补贴自财政资金到位后开始申领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至2024年9月30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补贴面积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建筑面积为补贴依据。

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,在清远购买新建住宅的家庭或个人,缴纳商品房契税,并提供完税证明的,每套按照30元/平方米补贴;清远市常住居民二孩、三孩家庭群体,且子女未满18周岁(计算时间截至商品房合同备案日),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住宅,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,由受益财政部门分别给予40元/平方米、50元/平方米的消费补贴。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,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。

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已办理首次登记的一手车位,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,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1000元/个的消费补贴。购置车位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。

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购买商品房(含新建住宅、新建非住宅或二手房)未缴纳商品房契税,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契税,并提供完税凭证的,由受益财政部门按照契税总额的30%给予消费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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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娄倩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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